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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关工委:关于开展以“五有五好”为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
点击数:4020     发表日期:2013-10-11
 

滨海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 

 

 

 

 

滨关工[20125

 

 

关于开展以“五有五好”

为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

 

各镇区(园)、县直各单位关工委:

今年是中关工委提出的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开展“基层工作年”活动的第二年,市关工委己研究制定了“关于基层关工委开展以‘五有五好为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”,并下发至每个村(社区)及有关直属企事业关工委。为深入开展这一活动,结合我县实际,特作如下通知:

一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[2011]57号文件和盐城市关工委[201112 号文件,深刻领会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,全面领会“五有五好”(有班子、有队伍、有阵地、有经费、有制度;领导班子建设好、五老作用发挥好、制度健全执行好、积极探索创新好、活动经常效果好)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间的辩证关系。“五有”是实现“五好”的前提条件和物质保障,“五好”是“五有”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和实际成果。两者相辅相成,密不可分。今后先进关工委、合格关工委及关工委的有关考核工作,都要按照“五有五好”的要求进行。

二、认真抓好“滨办发[2011]77和“滨组通[20129号”文件的贯彻落实,切实加强基层关工委的组织建设,这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础。基本要求是:一、要确保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各社区(村)和县直各直属单位及民企关工委班子建设,关键要选好专职主任,切实解决好“空白点”、“空壳子”、“空架子”等问题。二是加强“五老”志愿者队伍建设。各单位请分管负责同志要放下架子,诚邀诚聘退休或退二线的同志主动“出山”,就地就近做好关心下一代的有关工作。

三、分类指导,抓好典型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开展争创活动。争先创优活动是加强基层关工委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贯彻中央关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。要精心组织,统筹安排,因地制宜。村(社区)、学校、直属机关企事业和民营企业等关工委,要从实际出发,根据行业特点,安排好全年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项活动,落实切实可行的创建要求,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。各镇区、县直关工委要对基层关工委进行分类指导,培植典型,搞好示范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进行,力争今年底达到50%以上,明年底达到全覆盖。

要注意通过有关媒体,广泛宣传“五有五好”争先创优活动。宣传典型,正面引导,促进工作。

四、积极主动,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。县委常委会“(2012)1号纪要指出:希望各级党政组织对关工委工作要支持到位,保障到位,这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政治保证。因此,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,妥善处理,努力使我县“五有五好”为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既生动活泼又扎扎实实,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作出新的努力。

 

 2012.3.2

 

 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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